OHSAS18000系列標準及由此產生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制度是近幾年又一個風靡全球的管理體系標準的認證制度。OHSAS18000系列標準是由英國標準協會(BSI)、挪威船級社(DNV)等13個組織于1999年聯合推出的國際性標準,在目前ISO尚未制定情況下,它起到了準國際標準的作用。
其中的0HSAS18001標準是認證性標準,它是組織(企業)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基礎,也是企業進行內審和認證機構實施認證審核的主要依據。我國已于2000年11月12日轉化為國標:GB/T28001-2001 idt OHSAS18001:1999《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同年12月20日國家經貿委也推出了《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范》并在我國開展起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制度。
1.積極推行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體系(OHSMS)認證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1)我國安全生產形勢嚴峻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安全生產形勢日趨嚴峻,各類傷亡事故的總量較大,一直居高不下,特大、重大事故頻繁發生,職業病患者也逐步增多。
(2)我國加快了職業安全健康立法步伐,對企業安全生產的要求越來越嚴
近年來我國出臺了大量安全生產法規,特別是在2001和2002年相繼頒布了“安全生產法”和“職業病防治法”對安全生產提出了強制性的法規要求和標準。
(3)“以人為本,關注員工健康和安全”日益成為現代企業的重要標志和良好形象。
綜上所述,組織(企業)只有通過建立系統化、規范化的管理體系,根據有關法規要求,對危險源進行源頭識別和全過程控制,才能做到持續改進,持續守法。
2.OHSAS18001標準的機構和主要內容
OHSAS18001標準由:1 范圍,2 規范性引用文件,3 術語和定義,4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等4系構成。
標準規定了17個名詞術語定義,其中“危險源”、“風險”、“事故”是具有18001特色的四個術語。
第4章是標準的主要內容,規定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標準結構與ISO14001完全相同,亦由五個一級要素組成,下分17個二級要素,體現了PDCA循環和管理模式。
3.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方法和步驟
組織(企業)建立0HSAS,要依據OHSAS18001要求,結合組織(企業)實際,按照以下六個步驟建立:
(1)領導決策與準備:領導決策、提供資源、任命管代、宣貫培訓
(2)初始安全評審:識別并判定危險源、識別并獲取安全法規、分析現狀、找出薄弱環節
(3)體系策劃與設計:制定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管理方案;確定體系結構、職責及文件框架
(4)編制體系文件:編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有關程序文件及作業文件
(5)體系試運行:各部門、全體員工嚴格按體系要求規范自己的活動和操作
(6)內審和管理評審:體系運行2個多月后,進行內審和管評,自我完善育改進
4.組織(企業)獲得OHSAS18001認證證書的條件
(1)按OHSAS18001標準要求建立文件化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2)體系運行3個月以上,覆蓋標準的全部17個要素
(3)遵守適用的安全法規,事故率低于同行業平均水平;
接受國家認可委授權的認證機構第三方審核并獲通過。
4.1 總的要求
組織應根據本本OHSAS 標準的要求建立、實施、保持及持續改善OH&S 管理體系,形成文件, 并確定它將如何滿足這些要求。
組織應確定其OH&S 管理體系覆蓋的范圍并形成文件。
4.2 職業安全衛生方針 I: `6 O!
最高管理者應確定并批準組織的OH&S 方針,并確保在確定的OH&S管理體范圍內該方針:
a) 適合組織OH&S風險的性質和規模;
b) 包括預防傷害與疾病以及持續改善OH&S管理和OH&S績效的承諾;+
c) 包括至少符合組織應遵守的與OH&S危險相關的適用的OH&S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承諾;
d) 提供建立和評審OH&S 方針的框架;
e) 形成文件、實施和保持;
f) 與組織控制之下工作的所有人員溝通以使他們認識到各自的OH&S義務;
g) 可為相關方所獲取;
h) 定期進行評審,以確保其與組織保持貼切與適宜。
4.3 策劃
4.3.1 危險辨識、風險評估和確定控制措施
組織應建立、實施及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 以持續進行危險辨識、風險評估和確定必要的控制措施。
危險辨識與風險評估的程序應考慮:
a)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
b)所有進入工作場所人員(包括承包商和參觀者)的活動;
c)人的行為、能力和其他的人的因素;
d) 源于工作場所之外但對工作場所內組織控制下的人員的健康與安全產生有害影響的已識別的危險;
e)在工作場所附近,由組織控制下的工作相關的活動所造成的危險;
注1:此類危險作為環境因素來評估可能更適當。
f)工作場所的基礎設施、設備和材料,無論是組織提供的還是外部提供的;
g) 組織、組織的活動或材料的變化或計劃的變化;
h)對OH&S管理體系的修改,包括暫時的變化,以及他們對運行、過程和活動的影響;
i)與風險評估和實施必要的控制措施相關的適用的法律責任(也可參考3.12的注解);
j) 工作區域、過程、安裝、機械/設備、運行程序和工作組織的設計,包括使用他們適應人的能力。
組織用于危險辨識和風險評估的方法應:
a)依據其范圍、特性和時間安排加以確定,以保證該方法具有主動性而不是被動性;
b)提供風險的辨識、控制優先順序和文件化;在適當時提供控制措施的應用;
對于變更管理,組織應在引進組織、OH&S 管理體系或其活動的變更之前辨識與這些變更相關的OH&S 危險和OH&S 風險。
組織應確保在確定控制措施時考慮這些評估的結果。
在確定控制措施時,或考慮改變現有的控制措施時,應根據下列順序考慮降低風險:
a) 消除;
b) 替代;
c)工程控制;
d)標識/警告和/或行政控制;
e)個人防護器具。
組織應將危險辨識、風險評估和確定的控制措施的結果形成文件并保持其更新。
組織應確保在建立、實施和保持其OH&S 管理體系時考慮OH&S 風險和確定的控制措施。
注2:對危險辨識、風險評估與風險控制措施更深了解,
4.3.2 法律與其他要求
組織應建立和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以鑒別和取得適用于組織的法律法規與其他OH&S的要求。
組織應確保在建立、實施和保持其OH&S管理體系時考慮這些組織應遵守的適用的法規要求和其他要求。
組織應保持該信息的更新。
組織應將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相關信息傳達給組織控制之下工作的人員和其他有關的相關方。
4.3.3 目標與方案:
組織應在其內部相關職能和層次建立、實施和保持文件化的OH&S 目標。
目標可行時應可測量,并與OH&S 方針相一致,包括預防傷害和疾病的承諾、符合組織應遵守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承諾,以及持續改善的承諾。
在建立和評審其目標時,組織應考慮組織應遵守的適用的法規要求和其他要求及自身的OH&S 風險。組織還應考慮其可選擇的技術方案,其財務、運行與經營要求,以及相關方的觀點。,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一個或多個方案以達到其目標。方案至少應包括:
a) 組織相關職能與層次為達到目標所規定的職責與權限;
b) 達到目標的方法與時間表。
應定期和在計劃的時間間隔內對方案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調整,以確保達到目標。
4.4 實施與運行
4.4.1 資源,角色,職責,責任和權限
最高管理者應對OH&S 及OH&S 管理體系承擔根本的責任。
最高管理者應通過下列方式展示其承諾:
a) 確保可獲得建立、實施、保持和改善OH&S 管理體系所需要的資源;
注1: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和專門技能、組織的基礎設施、技術與財務資源。
b) 確定角色、分配職責與責任和授予權限以促進有效的OH&S 管理。角色、職責、責任及權限應形成文件并予以溝通。
組織應指定最高管理層的一名成員承擔特定的OH&S 職責,無論該成員在其他方面的職責如何,應具有以下方面的角色和權限:
a) 確保OH&S管理體系根據OHSAS標準要求得以建立、實施和保持;
b) 確保OH&S管理體系的績效報告提交給最高管理層進行評審,并作為OH&S管理體系改善的基礎; A7 ^+ H" A( @%
注2:被最高管理者指派的人員(例如,在大的組織中,一名董事會或執委會成員)可以委任部份職務給從屬的管理代表,但仍保留其責任。
被最高管理者指派的人員的身分,應向所有在組織控制之下工作的人員公開。
所有具有管理職責的人員都應展示他們持續改進OH&S 績效的承諾。
組織應確保工作場所的人員負責其控制的OH&S因素,包括遵守組織適用的OH&S要求。
4.4.2 能力、培訓與意識
組織應確保在其控制下執行可能影響OH&S 工作的任何人員具備能力,能力應以適當的教育、培訓或經驗為基礎;組織應保留相關的記錄。
組織應識別與其OH&S 風險及其OH&S 管理體系相關的培訓需求。組織應提供培訓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滿足這些需求,評估培訓或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并保留相關記錄。
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以使在組織控制之下工作的人員意識到:
a)他們的工作活動、他們的行為造成的實際或潛在的OH&S后果,以及提升個人績效帶來的OH&S好處。
b)為符合OH&S方針和程序以及OH&S管理體系的要求,包括應急準備和響應的要求,他們的角色和職責;
c) 偏離規定的程序的潛在后果。
培訓程序應考慮不同層次的:
a) 職責、能力、語言能力和文化程度;和
b)風險。
4.4.3 溝通、參與和協商
4.4.3.1 溝通
針對OH&S危險和OH&S管理體系,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以便:
a) 組織內各層次與職能之間的內部溝通;
b)與承包商和工作場所其他參觀者進行溝通;
c)接受、形成文件及回復來自外部相關方的相關信息。
4.4.3.2 參與和協商
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 以便:
a) 工作人員參與下列事項:
- 適當參與危險辨識、風險評估和確定控制措施;
- 適當參與事件的調查;
- 參與OH&S方針與目標的制定與評審;
- 協商影響他們的OH&S的任何變更;:
- 有代表管理OH&S事務。
工作人員應被告知有關參與的安排,包括誰是他們OH&S事務的代表。
b)與承包商協商影響他們的OH&S的任何變更。
適當時,組織應確保與外部相關方協商與之相關的OH&S問題。
4.4.4 文件
管理體系文件應包括. a) OH&S 方針與目標;
b) OH&S 管理體系范圍的描述;
c) 對OH&S 管理體系主要要素及其相互關系以及參考相關文件的描述;
d) 本OHSAS 標準所要求的文件, 包括記錄; 和
e) 組織為確保對與其OH&S 風險管理相關的過程進行有效的策劃、運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包括記錄。
注:重要的是文件要與復雜程度、所關注的危險與風險相適應,并在保證有效性和效率的前提下保持最少。
4.4.5 文件控制
應對OH&S 管理體系和本OHSAS 標準所要求的文件進行控制。記錄是特殊形式的文件,應根據4.5.4 的要求進行控制。
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以便:
a) 在文件發布前得到批準,以確保其適宜性;
b) 文件得到評審且必要時進行修改并再次得到批準;
c) 確保識別文件的更改和現行修訂狀態;
d) 確保在使用處可獲得適用文件的有關版本;
e) 確保文件保持清晰和易于識別;
f) 確保對策劃和實施OH&S 管理體系所需的來自外部的文件得到識別和控制其分發,并
g) 防止作廢文件的誤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廢文件時,對這些文件加以適當的標識。
4.4.6 運行控制!
組織應確定與已辨識的危險相關的需采取控制措施的運行與活動以管理OH&S風險。
這應包括變更管理(見4.3.1)。
對這些運行與活動,組織應實施和保持
a) 適合于組織及其活動的運行控制;組織應將這些運行控制納入其總體的OH&S管理體系;
b) 對采購的物品、設備和服務的控制;
c) 對承包商和工作場所參觀者的控制;
d) 文件化的程序,以涵蓋如缺少他們時可能導致偏離OH&S方針和目標的情況;
e) 在缺少運行準則可能導致偏離OH&S方針和目標時規定的運行準則。
4.4.7 應急準備和響應;
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
a) 鑒別可能的緊急狀態;
b) 對這樣的緊急狀態做出反應。
組織應對實際的緊急狀態做出反應并預防或減輕相關有害的OH&S 后果。
在策劃其應急響應時,組織應考慮有關相關方的需求,例如應急服務和鄰居。
如實際可行,組織還應定期測試其緊急狀態響應程序,并適當時包括有關的相關方。
組織應定期評審其應急準備與響應程序,必要時進行修訂, 特別是在定期測試后和緊急狀態發生之后
4.5 檢查
4.5.1 績效測量與監測
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以有規律地監測和測量OH&S績效。這些程序應提供:.
a) 適合于組織需要的定性和定量測量;
b) 對組織OH&S 目標達成程度的監測;
c) 對控制措施(健康與安全)有效性的監測;
d) 主動性的績效測量,以監測是否符合OH&S 方案、控制措施和運行準則;
e) 被動性績效測量,以監測疾病、事件(包括事故、虛驚事件,等)和不良OH&S$ M績效的其他歷史證據;
f) 記錄充分的監測和測量數據與結果,以便對隨后的糾正與預防措施進行分析。
績效測量與監測需要監測設備時,組織應建立和保持程序,對這些設備進行校驗和維"護。校驗和維護活動與結果的記錄應加以保存。
4.5.2 合規性評價
4.5.2.1 為與遵守法規的承諾相一致(見4.2c),組織應建立、實施并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
以定期評價適用法律法規要求(見 4.3.2)的符合性。
組織應保留定期評價結果的記錄。
注:定期評價的頻次隨不同的法律法規要求而變化。
4.5.2.2 組織應評價其適用的其它要求(見 4.3.2)的符合性,組織可以與上述4.5.2.1 條款的法規符合性評價結合在一起評價,也可以為此建立單獨的程序。
組織應保留定期評價結果的記錄。;
注:定期評價的頻次隨組織應遵守的其他要求的不同而變化。
4.5.3 事件調查,不符合,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4.5.3.1 事件調查
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來記錄、調查與分析事件以便:
a) 確定可能造成或引發事件的潛在OH&S 缺陷和其他因素。"
b) 鑒別出采取糾正措施的需求;
c) 鑒別采取預防措施的機會;
d) 鑒別持續改善的機會;
e) 溝通調查的結果。
調查應及時進行。
任何鑒別出的糾正措施需求或預防措施的機會,應依照4.5.3.2 相關部份來處理。
事件調查的結果應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4.5.3.2 不符合,糾正措施與預防措施
組織應建立、實施并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來處理實際的與潛在的不符合,并采取糾正措施與預防措施。程序應明確相關要求以:
a) 識別并糾正不符合,并采取措施減輕其OH&S 后果;)
b)調查不符合,確定其原因并采取措施以避免其再發生;
c) 評估預防不符合的措施的需求,并采取適當的措施避免其發生;
d) 紀錄和溝通所采取糾正措施與預防措施的結果,并
e) 評審所采取糾正措施與預防措施的有效性。
在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鑒別出新的或是改變了的危險或新的或是改變了的控制措施時,程序應要求在實施之前對計劃的措施進行風險評估。
用于消除造成實際或潛在不符合根本原因的任何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應與該問題的嚴重性和伴隨的OH&S 風險相適應。
組織應確保完成由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引起的對于OH&S管理體系文件任何必要的變更。
4.5.4 記錄控制5 d' P"
組織應建立并保持適當的紀錄,以證明其對OH&S 管理體系與本OHSAS 標準要求的符合性,以及所取得的結果。
組織應建立、實施并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以標識、存放、保護、檢索、保存和處置記錄。
記錄應字跡清楚,標識明確,具備可追溯性。
4.5.5 內部審核-
組織應確保OH&S 管理體系內部審核按其規劃間隔進行,以:
a)確定OH&S 管理體系是否
1)符合OH&管理的計劃安排,包括本OHSAS 標準的要求,并
2)獲得妥善地實施與保持,并
3) 有效地滿足組織的方針和目標。
b)將審核結果的信息提交管理層。
組織應策劃、建立、實施并保持一個或多個審核方案,并應考慮所涉及活動的組織活動風險評估的結果和以前審核的結果。
應建立、實施并保持審核程序以說明
a) 策劃和實施審核、報告結果及保留相關紀錄的職責、能力和要求;
b) 審核準則、范圍、頻率與方法的確定。
審核員的選擇與審核的實施應確保審核過程的客觀性與公正性。
4.6 管理評審
最高管理者應按其規定的時間間隔,對組織的OH&S 管理體系進行評審,以確保體系的持續適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審應包括對改善機會的評估,以及對包括OH&S 方針和OH&S 目標在內的OH&S 管理體系變更的需求。管理評審的紀錄應予以保留。
管理評審的輸入應包括:
(a) 內審的結果,以及組織應遵守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符合性評價的結果;
(b)參與和協商的結果
(c) 與外部相關方的相關溝通信息,包括投訴;
(d) 組織的OH&S 績效;
(e) 目標與指標達成的程度;
(f) 事件調查、糾正措施與預防措施的狀態;
(g) 先前管理評審的跟蹤措施;
(h) 形勢的變化,包括與其OH&S 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發展;
(i) 改善的建議;
管理評審的輸出應與組織持續改善的承諾相一致,應包括有關下列事項可能修改的任何決定和措施:
a) OH&S 績效
b) OH&S 方針和目標
c) 資源,和,
d) OH&S 管理體系其他要素。
管理評審的相關輸出應可用于溝通與協商










